海關偵破遠洋船走私案,走私集團以貨櫃偷運集成電路和路由器等電子零件和配件,以迂迴路線準備走私貨物到內地,為逃避關稅。海關在上月底揀選目標貨櫃進行搜查,搜出約值3700萬元走私貨物,暫時未有人被捕。
海關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黎子康督察今日(12日)表示,在7月31日人員鎖定一艘由臺灣經香港轉口到馬來西亞的40呎貨櫃,根據資料顯示,報稱載有鋁合金,進行X光掃描時,發現可疑影像,部分影像與報稱載運的貨物形狀不符,當中亦有不同種類的貨物擺放,相信藏有走私物品。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胡雪兒(左)、海關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黎子康督察。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胡雪兒表示,人員接手進行跟進,經點算後共有47板未列倉單的電子產品和配件,包括路由器、電容、電阻、集成電路,市值約3700萬元。相信因內地對電子產品的需求殷切,走私集團藉迂迴路線將貨物由馬來西亞,再以不同途徑走私到內地,如該批貨物成功運到內地,可逃稅550萬元關稅,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今次案中不法分子沒有刻意用其他貨物收藏走私貨物,而是明目張膽將貨物直接放進貨櫃中,並以已經解散的公司作為寄件人的登記,企圖逃避海關偵查。
海關強調,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倉單的貨物,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