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龍尾村碎屍案死者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涉多年前到處設局偷取金飾,並於保釋候審期間棄保潛逃,直至碎屍案發生後才被捕。鄺港智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6項盜竊罪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被判囚42個月。
案情透露,鄺去年被捕時,身上有68萬元現金、5隻名表、一條勞斯萊斯車匙、兩條凌志車匙,兄長的護照和內地駕駛執照。
被告鄺港智(28歲,無業),被控6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於2013年6月14日至2015年1月14日期間,在油麻地上海街永盛大廈外、紅磡都會海逸酒店,以及佐敦白加士街偷取共35條頸鏈、31條手鏈、13條金條、102粒金粒、6條吊墜,以及10両金條等,均屬於另外6人的財產,6名事主的損失介乎6.1萬至167萬元,合共約629萬元。
此外,鄺港智被控1項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押,指他於2015年10月26日,身為獲準保釋的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令歸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