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為有序解決劏房問題,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據悉,「簡樸房」必須有窗和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等,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
他指出,法例會設寬限期,其間不會就違法出租採取執法行動。現有業主須登記才能享有寬限期,至於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則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視頻:劉浩城 監製:李穎)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