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實施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在立法會Web3及虛擬資產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指出,當局現正草擬條例二讀,爭取今年底前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陳浩濂指出,制度有過渡期,有具意義具實質發行業務的發行人,可在制度生效後6個月的「不違例期」繼續經營,但必須在首3個月內提交牌照申請,否則須在第4個月底前有序結束業務。
他又表示,當局會加強投資者教育及訊息發布。
金管局助理總裁(貨幣管理)何漢傑在會上指,牌照申請人名單會即時在金管局公布,讓市民可以查詢,金管局亦會積極主動與證監會及警方合作,又指條例規管港元穩定幣的發行,具域外效力,會透過與其他地區監管機構互助以監管外地發行人,長遠會與各地監管機構合作,設立護照制度等。
何漢傑指,虛擬資產生態圈與傳統金融的對接越來越多,風險可能傳遞至傳統金融體系,因此需要監管,政策目標是要確保金融穩定、保障用戶,同時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監管以風險為本,並依照國際標準,希望香港可創造公平競爭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