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 記者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自然資源部原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涉嫌受賄、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對鍾自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簡歷顯示,鍾自然,男,漢族,安徽桐城人,1962年8月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研究員。
鍾自然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合肥工業大學地質系礦產普查與勘探專業學習,1983年8月任化工部化學礦山規劃設計院幹部,1985年9月中國地質科學院研究生部礦床學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1991年9月任地質礦產部礦產開發管理局幹部,1994年5月起歷任地質礦產部礦產開發管理局法制處副處長、處長,1997年4月任地質礦產部礦產開發管理局副局長,1997年9月任全國礦產資源委員會石油天然氣資源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副局級)。
1998年7月,他任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副司長,2003年1月任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院長、黨委副書記,2005年1月任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司司長,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院長、黨委副書記,2007年3月任中國地質調查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2011年11月任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
2014年6月,鍾自然任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2014年7月任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黨組書記,後任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黨組書記等職,2022年9月免職,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