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投資推廣署於今年3月1日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並接受申請。財經(jīng)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12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投資推廣署收到逾3000宗查詢,接獲251宗申請,入境處則已就43宗申請作出「原則上批準」。
行會成員、商界立法會議員林健鋒今日上午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問及計劃的申請宗數(shù)及審批進度。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書面回覆時表示,「新計劃」自今年3月1日推出並接受申請,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投資推廣署負責審查申請是否符合有關財務規(guī)定,入境處則負責審批簽證/進入許可、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
許正宇指出,截至5月底,投資推廣署收到逾3000宗查詢,主要來自潛在申請人及服務提供者;接獲251宗申請,並已批出103宗申請的淨資產審查。入境處則已就43宗申請作出「原則上批準」,讓申請人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以便在該期間來港作出所承諾的投資。
35至49歲申請人最多 共137人
據(jù)財庫局提供的數(shù)字,最多申請人的年齡介乎35至49歲,共137人;其次是50至64歲,有67人;第三是18至34歲,有38人;65歲或以上有9人。
投資推廣署接獲的245宗淨資產審查申請中,外國國民或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申請人,有100人來自西非國家?guī)變葋啽冉B,另有92人來自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加拿大10人,其餘包括澳洲、新加坡、韓國及土耳其等。
入境處接獲的88宗個入境申請中,39宗來自幾內亞比紹,33宗來自瓦努阿圖,澳洲3宗,韓國、土耳其、美國分別有2宗,加拿大、新加坡、多米尼加共和國、匈牙利、荷蘭、柬埔寨、聖基茨和尼維斯分別有一宗。
第三季公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安排
許正宇又回應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質詢時表示,「新計劃」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非住宅房地產(以1000萬港元為上限),以及投入300萬港元於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資組合」)。
許正宇指出,「投資組合」將由港投公司成立和管理,以向與香港有關連的公司/項目作出投資,支持創(chuàng)新及科技行業(yè)和其他有助香港經(jīng)濟長遠發(fā)展的重點行業(yè),尤其是初創(chuàng)項目。向「投資組合」投入的300萬港元設有鎖定期,不保證資本保值及分派股息。「投資組合」的安排將於今年第三季公布。(中新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