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chuàng)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6日)進入第61日審訊,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第3日出庭作供。陳梓華供稱,黎智英看到馬鞍山一名男子於2019年11月11日遭人淋易燃液點火焚身的畫面後感到害怕,認為黎想領導「勇武派」以「和理非」作為主要抗爭手段。
陳梓華稱,黎智英認為「勇武派」無組織、無分寸,越來越濫用暴力,指如果出現(xiàn)人命,整個「運動」就會失去道德高地,從而失去國際支持。黎智英要求陳梓華聯(lián)絡「勇武派」領袖,要求他們克制,重申修例風波的主要手段是「和理非」,並清晰地表示希望陳梓華把這些訊息告知「勇武派」領袖及其他年青人。
黎智英向陳梓華發(fā)信息 詢問中大暴動黑衣人身份
控方展示黎智英在2019年11月16日轉發(fā)給陳梓華的訊息,訊息開頭為「請通知各中大校友留意最新發(fā)展……」,內容有關中大暴動;黎智英其後再發(fā)訊息問陳梓華是否知道這些黑衣人的身份。陳梓華回覆「不同組別人士,由屠龍及black Bloc等隊伍為首,形成的一幫沒有紀律人士」。
陳梓華解釋稱,他當時在群組內「人搭人」問回來,又指他本來已經(jīng)在留意中大的情況,認為當時的畫面很誇張,網(wǎng)上有很多訊息,有人說物品全部被打爛,所以他也想了解當時中大情況。
聘英國大狀司法覆核失敗 法庭駁回黎智英上訴
另外,黎智英早前獲高院批準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辯護,特區(qū)政府其後提請全國人大釋法。黎智英及後兩次入稟高院,指香港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是越權並申請司法覆核,以及要求法庭頒令聲明全國人大釋法不影響他聘用Tim Owen的決定。高院原訟庭駁回兩宗申請,但黎智英仍未放棄,並就司法覆核失敗一事,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6日)開庭處理,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區(qū)慶祥聽取雙方陳詞後,駁回黎智英上訴,將於3個月內頒下判詞。
上訴人為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代表;答辯方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入境處處長,律政司司長則被列為有相關利益人士,今日由前律政司司長兼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
袁國強陳詞時表示,香港國安法的性質是彌補基本法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而香港國安法第14條已清晰註明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上訴庭3位法官最終駁回黎智英的上訴,指香港國安法第14條內容非常清晰,裁決理由書將於3個月內頒布。答辯方要求按彌償基準評定訟費,法官表示將會在判詞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