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絡(luò)紅人「劉馬車」涉在天水圍不同地點非禮6名女子,包括至少3名女童。他先後在兩案中,被控共9項非禮罪。案件今(29日)在屯門法院再提堂,劉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1日,以待控方向律政司申請法律意見。劉申請保釋被拒,還押候訊。辯方則指劉還押期間「受到相當(dāng)大的精神壓力」,希望是次押後是最後一次。
被告劉駿軒(27歲),報稱無業(yè),涉及兩宗案件。他在首案中,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3年11月29日,在天水圍運動場內(nèi)非禮女童X。
劉在第二宗案件被控8項非禮罪,指他於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日,分別在天水圍頌富廣場、俊宏軒商場、荃灣廣場等,非禮女童A、B和D,以及女子X、Y和Z。